12月12日上午8點,湘江株洲段水位30.18米。由于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10月10日蓄水通航,今年湘江株洲段水位較往年同期有所上升。工程蓄水通航,東方萊茵河雛形初現,而保持湘江之水常清,既是保護全省生產發展的命脈,也是保護全省人民及子孫后代的生命健康。
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后,湘江干流長沙至株洲段形成河道型庫區,水流速度減緩,水環境容量降低,可能引起相關環境問題。針對目前株洲的情況,近日,株洲市政府印發了《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庫區株洲段污染綜合防治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“方案”)。《方案》制定了庫區株洲段污染綜合防治的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。
近期目標:針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圍堰蓄水至26米水位,建立庫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機制,清理庫區沿岸廢渣,消除突出環境隱患,嚴格控制并著力減少庫區污染物排放,庫區水環境質量得到初步保障。
遠期目標:針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大壩蓄水至29.7米水位(預計2014年10月大壩正式蓄水),全面完成庫區水污染綜合治理任務,提升庫區水環境容量,庫區水環境安全管理機制有效運行,進入庫區干流的城鎮污水收集率達到90%以上,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長期穩定達標,庫區生態良性循環,環境質量明顯改善。
要達到以上治理目標,《方案》又細化出8個子方案,針對庫區株洲段水利工程建設、工業廢水廢渣污染治理、城鎮生活污水治理、沿岸垃圾治理、水上和沿岸餐飲污染治理、運輸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、水產養殖和沿岸畜禽養殖污染治理、河道采砂整治,分別制定了專項方案。
水利工程建設專項方案
處理10處庫區涵閘
庫區水位上升,在株洲影響涉及天元區、蘆淞區、荷塘區、石峰區、云龍示范區、株洲縣和醴陵市。當圍堰蓄水至26米和大壩蓄水29.7米的兩個時間節點,水利設施補償、涵閘(涵洞、水閘的簡稱)處理和護岸工程等水利項目均應按設計要求完工。
為滿足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到29.7米要求,涵閘處理共涉及到庫區涵閘處理工程10處。當湘江長沙樞紐蓄水到29.7米,涉及到的水利相關設施補償包括株洲水電站1處、水文站改造5處。
工業廢水、廢渣污染治理專項方案
實現工業廢水100%達標排放
為確保工程蓄水后庫區水環境安全,工程大壩蓄水前(至2014年9月),株洲將完成沿岸主要工業園區、重點排污企業工業廢水污染整治工作,實現工業廢水100%達標排放。
工業廢水治理:按照“雨污分流、污污分流”的原則,沿岸主要工業園區全面建成污水收集管網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,對工業廢水實行集中處理處置,實現工業廢水100%達標排放。清水塘地區著重調整產業結構,積極實施重污染產業退出計劃,騰出環境容量。取締庫區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,截流改造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,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設施。
工業廢渣治理:清理沿岸淹沒區危險固廢堆場,整治清水塘涉重金屬廢渣地區,開展受污染土壤的清理和修復工作,徹底解決沿岸工業危險固廢對庫區水質影響。
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專項方案
2014年,直排湘江的污水處理廠尾水達一級A標
工程致水位升高后,長株潭地區155個排水口將不同程度受到淹沒或過流能力不足的影響。株洲市部分地區將出現倒灌,影響排漬排澇。在枯水期,隨著庫區水體流速降低和自凈能力減弱,水體富營養化及突發性重金屬污染事故隱患將加劇。
針對排污及排水設施建設,株洲將實施排澇設施改造工程、管網建設改造和截污工程、以及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。目標到2014年,城市排水排澇正常,避免出現倒灌現象,內澇情況有所改善,進入庫區干流的城鎮污水收集率達到90%以上,直排湘江的污水處理廠尾水實現一級A標。
沿岸生活垃圾治理專項方案
2014年10月前,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入運行
為確保庫區水質,保證飲用水源安全,必須加強庫區沿岸垃圾的收集、轉運及處理工作。《方案》近期目標是對庫區兩岸垃圾進行專項集中清理,確保南郊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正常運轉。遠期目標是收轉運設施系統建成投產,老垃圾場治理全面完成。到2014年10月前,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入運行。
水上和沿岸餐飲污染治理專項方案
含油垃圾或生活污水禁止直排
在今年底前,株洲將開展集中專項整治,對水上和沿岸餐飲業摸底調查,建立完備臺賬,制訂整改方案。到2014年9月,將取締庫區非法水上餐飲,督促沿岸餐飲服務單位加強整改,加快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,使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收集面和收集量達到90%以上。
其中,庫區沿岸餐飲服務行業要求配套設置油水隔離池、油水分離器和廢棄油脂回收裝置,禁止將含油垃圾或生活污水直排庫區。
運輸船舶和港口碼頭污染防治方案
確保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
預計2020年、2030年,湘江水路貨運量將分別達到2.7億噸、3.9億噸(2010年為1.5億噸),2020年長沙以下河段貨流密度將達到1.2億噸以上。為確保庫區飲用水源安全,須加強庫區運輸船舶和港口碼頭污染綜合防治。
2014年,確保庫區不發生較大以上的船舶污染事故,確保船舶垃圾、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庫區內零排放,確保港口碼頭不影響庫區水體安全。2014年1月1日起,禁止單殼油船、化學品船進入庫區,依法強制淘汰更新單殼油船及化學品船,禁止未配置油污水柜、生活污水柜及垃圾箱的各類船舶進入庫區。
水產、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專項方案
劃分禁養區、限養區、適養區
目前,長株潭三市湘江干流水體中總氮、總磷的一個主要來源就是畜禽糞便,如不采取有效治理措施,隨著畜禽和水產養殖污染物大量進入庫區水體,庫區水質將逐步“富營養化”。為此,庫區沿岸劃分出了禁養區、限養區、適養區。禁養區為湘江株洲段沿線兩側1公里范圍內,限養區為沿線1~2公里區域,適養區為2公里以外區域。
《方案》要求,到2014年12月,對庫區干流兩側的禁養區和限養區,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,進行糞污處理設施擴容提質改造。遠期要求,禁養區原則上全部退出養殖,其中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高標準、現代化大型養殖企業,確因客觀原因退出困難的,必須進行徹底治理,達到二級污水排放標準。
河道采砂整治專項方案
湘江干流河道全面禁采
為保護庫區水環境,對庫區湘江干流河道采砂逐步實施全面禁采。
具體工作包括,調整采砂規劃,明確庫區湘江干流河段為禁采區,重新規劃砂石場布置;對已辦證的采砂船和砂石場進行規范,株洲市水務局不再頒發新證,嚴厲打擊無證采砂行為;庫區湘江干流已獲證的砂石場要限期退出,對提前退出采砂的合法采砂場給予合理補償。
來源:紅網-長株潭報作者:周帙恒